FAQ
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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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金額說明?
(一)創業傑出獎:於最終決選公布,每隊可額外獲得 100 萬元創業基金。 (二)創新創業實作激勵金(各獎項名額,由計畫辦公室依當梯次情形另行訂定公告之。 1.通過初選之團隊(不包含以推薦銜接方式報名之團隊), 每隊可獲得 1萬元實作激勵金。 2.通過評選(一)之團隊,每隊可再獲得 5萬元實作激勵金。 3.通過評選(二)之團隊,每隊可再獲得 20 萬元實作激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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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傑出獎領取方式?
通過決選獲頒「創業傑出獎」之團隊,得於完成公司設立登記後,檢附相關文件向本計畫申請創業基金,文件需含全體團員「親簽或蓋章」正本一式兩份及掃描電子檔,本計畫尚無開放電子簽章之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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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萬元創業基金,可否以個人名義領取?
創業基金僅限入新創公司之銀行帳戶,其中新創公司設立登記之日期,須為團隊所參與梯次之初選結果公布日前一年至決選結果公布日後一年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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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智慧財產權的歸屬權是否有保障?
本活動之智慧財產權歸屬於創業團隊成員,但如於進行技術原型階段涉及技術服務單位之專利技術,將依智慧財產權歸屬辦法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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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對於團隊的創新技術與產品,是否有完善的保密制度?
原則上本計畫對於創業團隊的創新技術與產品相關資訊會提供相關的保密措施,各階段評審亦會簽署「利益迴避暨保密承諾書」,惟創業團隊仍將須於營隊活動、網路平台與評審過程中自行適度揭露相關資訊。